關聯(lián)公告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2021-11-29
項目名稱: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項目編號:GP-C-ZC-2021152(104)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GR2021GZ1000247-2至GR2021GZ1000249-2
轉讓底價: 詳見子標的信息
信息披露日期:2021-11-29 至 2021-12-24
資產包信息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公告起始日期 2021-11-29 公告截止日期 2021-12-24
公告周期 20個工作日 公布媒體名稱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標的所在地 貴州省貴陽市 標的類別 設備
資產描述 標的按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自行判定
子標的信息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保證金總額: 6910000
數據編號: BPLLR-00075
子標的信息
本表數據編號 監(jiān)測編號 標的名稱 預估數量 掛牌單價(萬元) 單位 掛牌價格(萬元) 評估價格(萬元) 賬面凈值(萬元) 保證金(萬元) 房產面積(㎡) 資產類型 業(yè)務狀態(tài) 撤牌或摘牌時間 掛牌開始日期 掛牌結束日期 延牌執(zhí)行日期 是否摘牌
SUB2021112900783 GR2021GZ1000247-2 標的一 0.00 1049.862384   1049.862384 1296.126400   209.00 0.00 設備     2021-11-29 2021-12-24    
SUB2021112900784 GR2021GZ1000248-2 標的三 0.00 1629.689787   1629.689787 2094.861500   325.00 0.00 設備     2021-11-29 2021-12-24    
SUB2021112900785 GR2021GZ1000249-2 標的四 0.00 786.840318   786.840318 978.964600   157.00 0.00 設備     2021-11-29 2021-12-24    
一、轉讓方簡況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ZRF-00437-1-1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地址): 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qū)百花大道41號
法定代表人: 黃舸舸
注冊資本:
95631.9462
萬元
人民幣
經濟類型: 國有控股企業(yè)
經營規(guī)模: 中型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5200002144305326
是否聯(lián)合轉讓:
內部決策情況: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信息監(jiān)管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數據編號 XXJG-00450-1-1 機構屬地市編碼 520100
關聯(lián)轉讓方編號 ZRF-00437-1-1
國資監(jiān)管類型 地方
資產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地市級國資委監(jiān)管
監(jiān)管機構屬地 貴州省貴陽市 
選擇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貴陽市工商產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5201006884093482
選擇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選擇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批準機構類型  
批準單位名稱 貴陽市工商產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決議類型 批復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關于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對閑置資產處置有關事宜的批復
批準文號 筑工商司復【2021】19號
批準日期 2021-06-24
   
二、標的簡況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數據編號 PGXX-00437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 貴州華瑞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核準(備案)機構: 貴陽市工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核準(備案)日期: 2021-07-30
評估基準日: 2021-04-13
賬面凈值(萬元) 賬面原值(萬元)
   
標的評估值: 5838.816700萬元
披露信息表
數據編號 PLXXB-00509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資產額度: 0
重要信息披露: 1、轉讓方不保證標的資產的完整性及品質,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如擬處置機器設備清單與實際有誤差,即按標的現狀轉讓,清單僅供參考;
2、本次轉讓標的分為4個標的,可整體轉讓,也可分開轉讓;
3、本次轉讓的資產,轉讓方可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4、本次轉讓資產有關信息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案文件;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價款支付方式:
圖片關鍵詞一次性支付
圖片關鍵詞分期支付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本項目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可以對轉讓標的做盡職調查,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轉讓方會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需詳細閱讀有關備查資料。須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審慎的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數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退還標的或拒付價款。
2、受讓方按要求支付轉讓款項后,雙方即進行資產移交,資產一經移交,即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保管責任,同時應保證在資產移交之日起 20 日內將購買資產全部撤出轉讓方場地;
3、轉讓資產的搬移由受讓方負責,搬移期間所引發(fā)的安全等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就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扣除受讓方或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即在轉讓底價基礎上進行自主報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d、競買人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e、在競價中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3)違反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確定受讓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6、受讓方按產權交易機構收費標準向產權交易機構交納服務費。
7、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剩余交易價款在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打入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保證金返還: 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最終受讓方的,所交納保證金自書面審核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轉讓資產是否涉及擔保、查封: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受讓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保證金設定 是否交納保證金:
保證金交納賬號: 2182010001201100013925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納金額: 標的一:209萬元;標的三:325萬元;標的四:157萬元
交納時間: 遞交意向受讓申請時一并交納
交納方式:
圖片關鍵詞銀行轉賬
圖片關鍵詞其它
保證金交納事項: 意向受讓方按標的轉讓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受讓交易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經競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公告。
掛牌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自主報價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網絡競價 
五、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現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擬將我方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的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rn1、本次產權轉讓的相關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rn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rn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資料內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rn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rn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意向受讓方享有權力及應付義務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產權轉讓標的的詳細資料;rn(2)有權要求轉讓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rn(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rn同時意向受讓方負有如下義務:rn(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rn(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資產轉讓標的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七、附注: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交退有關須知
1.出現下列情形意向受讓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rn(1)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質性審查后未達到求購方條件或參加競價未能成功;rn(2)國資監(jiān)管部門認為其他應退還保證金的行為。rn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讓方按規(guī)定繳納保證金后,不得隨意要求退還保證金。rn2.當出現下列情形時,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對保證金做出不予退還的決定:rn(一)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rn(二)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按照未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參與后續(xù)交易的;rn(三)進入網絡競價程序后,無競買人進行報價,導致本次網絡競價無效的;rn(四)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rn(五)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rn(六)其他無故不配合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rn(七)信息披露內容約定的其他情形;rn(八)意向受讓方通過獲取轉讓方或標的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rn(九)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rn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交易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追償。rn3.本所作出不予退還保證金決定,該保證金由本所暫行保管,待產權持有人憑相關司法機構作出的生效裁決,并通過司法執(zhí)行程序向本所申請協(xié)助執(zhí)行裁決要求支付補償金時,我所將按照有效判決或裁定執(zhí)行。rn4.產權持有人應于向意向受讓方送達不予退還保證金決定之日起三年內,向司法機構提出申請(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是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并將有關部門的受理意見以書面報至本所,本所將繼續(xù)保管該保證金直至司法機構作出判決或裁定,以有利于轉讓方對其損失的追償;若轉讓方怠于行使權利,本所暫行保管保證金的責任隨之消滅,并依意向受讓方的申請將扣除該標的應交納的服務費后的剩余保證金依法退還意向受讓方。)rn在交易過程中,如出現以上情況,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將遵照本須知進行辦理。上述條款將在意向受讓方進行求購登記時予以書面告知。本所不對退還保證金的結果做出任何保證和承諾。
八、附注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網絡競價有關須知
 
其他附件:

資產包1.pdf

資產包3.pdf

資產包4.pdf

、交易所聯(lián)系信息
項目名稱: 貴州輪胎股份公司及下屬貴州大力士輪胎有限責任公司處置資產(二次降價) 項目編號: 2021112900710
數據編號 LXR-00551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劉經理、勾經理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0851-84702903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地址: 貴陽市觀山湖區(qū)畢節(jié)路58號聯(lián)合廣場A座 交易機構網址: http://www.vetterpa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