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lián)公告
貴州省財政學校南埡路校區(qū)整體招租
2021-08-12
項目名稱:貴州省財政學校南埡路校區(qū)整體招租
項目編號:GP-B-ZL-2020189(85)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1009.38萬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1-08-12 至 2021-08-18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標的物名稱:貴州省財政學校南埡路校區(qū)整體招租 | ||||||
項目編號:GP-B-ZL-2020189(85) | 信息披露期限: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中環(huán)路和南埡路地鐵站旁,交通便利。配備有足球場、籃球場、圖書館、學生宿舍等設施,具備良好的辦學條件??勺赓U面積共37019.42平方米,其中綜合樓可租賃面積為9705.36平方米,其余南埡路校區(qū)可租賃面積為27314.06平方米。意向承租方可自行踏勘,最終招租面積以掛牌面積為準。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用房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未經招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F(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招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政府征坼或開發(fā)利用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承租方需無條件搬離。 6.省財政干部培訓中心需繼續(xù)7127平方米校舍開辦財政系統(tǒng)干部培訓業(yè)務,其中綜合樓將固定使用第3層、第4層、第12層、第13層樓,面積約3677平方米;二食堂一樓后廚和二樓培訓食堂使用面積約900平方米;財政干部培訓中心樓全部使用,面積約2550平方米,不可租賃資產面積共計約7127平方米(以實測面積為準)。 7、已完成貴州省財政學校原南埡路老校區(qū)建筑消防設施現(xiàn)場檢測工作。存在的問題擬分為兩個步驟整改完成,一是與租賃方1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內同步完成消防設備的修繕、配備等工作;二是在租賃合同內約定起租期3個月內完成其他存在問題的建筑消防設施整改工作。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 ||||
資格條件 | 1、需有辦學等相應經營資質;2、必須具有3年以上(含)辦學等實際經營經驗;3、必須提供三年后新校區(qū)辦學的建設用地相關批文或搬離租賃該校區(qū)辦學的可靠證明材料,確保3年合同到期后能順利退還租賃校區(qū)。4、凡是被法院納入失信執(zhí)行人名單、監(jiān)管部門納入失信名單(黑名單),構成限制或禁止參加政府招投標情形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活動;5、凡是承租貴州資本公司國有資產出現(xiàn)過拖欠租金等違約失信行為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辦學及教育培訓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3年。裝修免租期為1個半月。 | |||
租金掛牌價 | 1009.38萬元/年 | 第一年年租金為1009.38萬元/年;第二年年租金為1027.15萬元/年;第三年年租金為1049.35萬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按季支付,先付后用。 | ||||
履約保證金 | 400萬元 | |||||
交易保證金 | 40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辦學等相應經營資質;4、3年以上(含)辦學經營經驗;5、提供三年后新校區(qū)辦學的建設用地相關批文或搬離租賃該校區(qū)辦學的可靠證明材料,確保3年合同到期后能順利退還租賃校區(qū)。6、未被法院納入失信執(zhí)行人名單、監(jiān)管部門納入失信名單(黑名單),構成限制或禁止參加政府招投標情形的承諾書及印證材料;7、關于承租貴州資本公司國有資產未出現(xiàn)過拖欠租金等違約失信行為的承諾。8、意向承租方登記表。9、交易保證金須知;(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潘經理 劉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