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lián)公告
聯(lián)合廣場A座8樓803、806室招租項目(變更條件)
2024-09-29
項目名稱:聯(lián)合廣場A座8樓803、806室招租項目(變更條件)
項目編號:GP-C-ZL-2024466(466)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4-09-29 至 2024-10-10
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
序號 | 資產(chǎn)名稱 | 招租面積(㎡) | 招租底價(元/年) | 租期(年) | 免租金裝修期(月) | 保證金(元) | 是否有原租戶 | 備注 |
標的1 | 聯(lián)合廣場A座8樓803室 | 151.25 | 117975 | 5 | 無 | 25000 | 否 | |
標的2 | 聯(lián)合廣場A座8樓806室 | 134.76 | 105112.8 | 5 | 無 | 23000 | 否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chǎn)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 | □是 □否 □未安裝 | |||||||
燃氣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話 | □是 □否 □未安裝 | |||||||
光纖 | □是 □否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是 □否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在承租期內所產(chǎn)生的物業(yè)管理費、電費、停車費等由承租方按時自行繳納至物管,其中所產(chǎn)生的空調電費、水費按照承租面積(建筑面積)據(jù)實分攤支付。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F(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依法成立的企業(yè)法人; 2、其他經(jīng)濟組織; 3、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chǎn)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chǎn)(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僅作辦公使用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3年 ■4-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租金季度支付一次,先繳租金后使用,租金五年內遞增不低于6%,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次租金。 | ||||||
履約保證金 | 第一年首月租金 | 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招租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jīng)濟損失。 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招租資產(chǎn)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chǎn)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6、收費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經(jīng)理: 楊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 0851-86793166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qū)畢節(jié)路58號聯(lián)合廣場A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