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公告

凱里市板溪九年制校園超市招租項目(降價)

2024-09-12
項目名稱:凱里市板溪九年制校園超市招租項目(降價)
項目編號:GP-D-ZL-2024454(454)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43599.6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9-12 至 2024-09-19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位于凱里市三棵樹鎮(zhèn),房屋總層數為1層,根據第三方測繪報告該標的面積為49.84㎡,本次承租面積以測繪面積進行承租和計算租金。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是 ■否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一、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包含但不限于衛(wèi)生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2500元、水電費等費用由承租戶繳納至學校。
二、意向承租方自行做收益測算,自負盈虧,獲得承租資格后在租賃期間不得因學校在校生、住校生人數的減少、學校布局調整、停電等原因為理由,要求或申請減租、免租,或在中途提出重新評估減租或申請延長租期,甚至拒繳租金、拒不履行合同或申請終止履行合同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若出現以上情形拒繳租金、拒不履行合同的,逾期15日內,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場地,且不予退還不履行合同期間的剩余租金和押金。
三、本項目招租的食品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即在經營期間被上級相關部門檢查售賣假冒偽劣商品、“三無產品”、過期食品等商品的,招租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自行踏勘。本次招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標的現場踏勘,并由現場工作人員對踏勘表簽字確認,踏勘表作為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無現場踏勘表的不予報名。現場踏勘后都將被視為認可標的有關的一切現狀,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標的現狀為由,拒絕簽訂合同,并承擔一切與招租有關的風險、責任和義務。
五、因以下原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前期裝修投入)。
(一)因政策原因
1、該門面因社會公共利益依法被征用的;2、該門面因城市建設需要依法被列入拆遷許可范圍的;3、該門面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房(門面)的;4、該門面的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5、其他政策規(guī)定情形。
(二)學校教學需要;
(三)違規(guī)行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三十日以上的;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4、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5、違反合同約定轉租、分租的。
(四)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州、市級政府的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運營的,可以終止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若因政策原因、教學需要、承租方出現違規(guī)行為、不可抗力因素、租賃期屆滿等原因退出的,承租方的裝修投入不予補償。
六、本次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資格后,在超市經營期間需服從招租方、學校監(jiān)督檢查。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資格條件//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須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如校園內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一經確認是承租方所售商品,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有權收回場地、不補償承租方的所有前期投資。
用途限制
(一)允許經營的范圍
學生生活用品、學生學習用品、飲用水等。
(二)不準經營的范圍
一律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產品、過期產品、生產日期為剪碼的食品、管制刀具、煙、酒、功能性飲料、碳酸飲料、含乳飲料、膨化食品、辣條、腌制的食品、火腿,培根,煙熏或臘肉制品,方便面,餅干,披薩,面包等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奶茶、圖書、教輔資料及超出經營范圍的商品。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招租期限為3年。
租金掛牌價   43599.6元/年
租金漲幅比例:年遞增率為5%。第二年年租金按第一年年租金基礎上漲幅 5%,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基礎上漲幅 5%。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獲取承租資格后限3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同時繳足季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下一期租金應于租金到期屆滿前30日內足額繳納,在約定繳納租期日內,若承租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繳納租金的,視同違約。經招租方催告送達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繳租義務的,招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還已交押金。合同期屆滿,合同視為自行解除,押金無息退還,雙方權利和義務自動終止。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將按拖欠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招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資產。
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一)承租方須在簽訂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繳納三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形,招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招租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二)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交易保證金13000元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還需提供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5、現場踏勘確認書;6、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述所有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系人:王經理 張經理                   聯系電話:182865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