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lián)公告

貴州省武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房屋招租項目(二次掛牌)

2024-06-21
項目名稱:貴州省武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房屋招租項目(二次掛牌)
項目編號:GP-D-ZL-2024180(180)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9萬/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6-21 至 2024-06-27
項目名稱:貴州省武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房屋招租項目(二次掛牌)
項目編號:GP-D-ZL-2024180(180)信息披露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5個工作日)
標的情況簡介:本次招租標的位于銅仁市萬山區(qū)謝橋新區(qū)楚溪大道,辦公室面積951.66㎡,倉庫面積1883.79㎡,標的以現狀整體招租。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是■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1、該標的現有原承租戶,原承租戶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該標的于原承租戶合同到期后交付使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上述標的存在原租戶,最終承租方須與原承租方自行商議騰房搬遷事宜。
2、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即對該廠房取得管理及使用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在租賃期間,如廠房內發(fā)生全事故或人員傷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在租賃期間,承租方對廠房的維修自理。 
3、承租方應合理使用承租物及其附屬設施。如因失火或其他不當使用等原因造成承租物及設施非正常損壞的,承租方應立即修復或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4、承租方應執(zhí)行相關部門規(guī)定,做好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并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僅限于: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營業(yè)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等)。
6、依照資產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保養(yǎng)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7、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管理和使用租賃物,且必須制定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前或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
9、如遇城市規(guī)劃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動解除,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10、該標的為法院裁定資產,未辦理產權證。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資格條件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用途限制商業(yè)用途合法經營范圍內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前三年租金不變,第四年開始后每年為一個遞增周期,按上一年租金的5%逐年遞增,招租年限5年。免租期一個月。
租金掛牌價   9萬/年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按年支付
履約保證金一個季度租金承租方須向招租方繳納相當于一個季度的租金金額作為押金,并且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甲方,甲方出具押金單收據。租期屆滿在承租方不違約并結清物業(yè)、水電等相關費用的前提下,并且招租方收回租賃商鋪后,上述押金(不計息)如數退還。若承租方有違約行為或有拖欠相關費用,招租方可依據本合同及相關管理規(guī)定用該押金直接抵扣相關費用。
交易保證金2萬元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lián)系人:周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868546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