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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誼大樓一樓門面招租

2023-10-16
項目名稱:友誼大樓一樓門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3296(296)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250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日期:2023-10-16 至 2023-10-20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標的物名稱:友誼大樓一樓門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3296(296)信息披露期限: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5個工作日)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位于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qū)延安東路117號,招租面積809.55㎡。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標的物資產(chǎn)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是   □否   □未安裝
■是   □否   □未安裝
燃氣□是   ■否   □未安裝
電話□是   ■否   □未安裝
光纖□是   ■否   □未安裝
有線電視□是   ■否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1.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
2.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3.承租方須自己經(jīng)營使用該物業(yè),不得將該物業(yè)以任何形式轉讓第三方經(jīng)營使用。承租方按照確定的經(jīng)營內容進行內部裝修和水電安裝,不得改變或破壞該物業(yè)外觀。不得利用該物業(yè)從事涉及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經(jīng)營或違法活動,不得在該物業(yè)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
4.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承租方管理不當、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更換。
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設計圖及施工圖說明,需向有關部門報批的,由承租方依法負責辦理。
6.自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起(含裝修期、經(jīng)營期),承租方需自行承擔水電費、能源費、建筑垃圾清運費、廚余垃圾清運費以及維修費等。
7.本標的存在租賃,租期至2023年10月24日。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若產(chǎn)生新的承租方,新承租方需自行與原承租戶商議騰房搬離時間。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承租方性質■法人(分支機構)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資格條件承租方性質需為法人或獲得授權的分支機構,成立年限需在15年(含)及以上。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環(huán)境衛(wèi)生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安全生產(chǎn)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chǎn)(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用途限制用于辦公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5年
掛牌價250元/平方米/月掛牌價由兩部分組成,即租金(230元/平方米/月)和管理費(20元/平方米/月),管理費在租賃期內保持不變。
租金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本標的實行先交租后使用,按半年交納。承租方應于每半年最后一個月的前20日內付清下半年租金,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承租方須支付第一次租金和管理費。凡逾期交納的,按日計算,每超一日按租金的5%加收滯納金,承租方無故超過10天未付租金的,本合同自行終止,招租方有權收回承租方承租的經(jīng)營場地,承租方所交的租賃保證金不退。
租賃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10萬元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其他1、如產(chǎn)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報名資料:1、承租方為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成立年限需在15年(含)及以上);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終止信息披露。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保證金繳納賬號開戶名: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項目聯(lián)系人:雷經(jīng)理,何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4702903